生产生态蔬菜农药使用原则 生态蔬菜(也叫绿色食品蔬菜或无公害蔬菜),是今后蔬菜生产发展的方向,其基本要求址安全、优质、营养、无污染。农药使用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故掌握如下原则十分重要。 一、允许使用植物源、动物源和微生物源农药,矿物源农约中可以使用硫制剂和铜制剂。 二、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和致癌、致畸、致突变农药、如氧化乐果、甲胺磷、1605、391l、呋喃丹、三氯三螨醇及含有机磷、有机氯和重金属离子成份的农药。 三、严格控制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使用量和次数。敌敌畏、辛硫磷、敌百虫、抗蚜威、吡虫啉、锐劲特和各种菊酯类杀虫剂以及代森锰锌、可杀得、百菌清、甲霜灵、克露、乙磷铝等杀菌剂,这些农药在一种蔬菜的生长期内只允许使用—次。 四、最后—次施药距采收期不得少于7天。 五、提倡人工除草和自然生长成熟,控制各种除草剂和人工合成激素的施用。 六、作物成熟后应进行农药残留量检测,使有机合成农药在蔬菜中的最终残留量不得超过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一半。(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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