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鹅塘镇2000年开始推行的合同式扶贫已初见成效,到8月28日已有100多户土瑶群众人均年收入由两三百元增到800元。
合同式扶贫是指在实施扶贫项目前,先与扶贫对象签定合同,把扶贫物资先借给扶贫对象,扶贫对象要在规定年限或第一次收获时,将所借的扶贫物资以实物或现金还给政府,作为该村的集体收入。运用这一方式,该镇已借出黄牛10多头、八角苗2万多株、油椎8000多株、台湾青枣200多株。
鹅塘镇有贫困土瑶群众约4000人。该镇过去的扶贫方式只是单纯的送种子、送化肥,不问扶贫结果,因而陷入年年扶贫年年贫的被动局面。近两年来,该镇采用合同式扶贫,既可提高扶贫对象的责任感,又可为下一轮扶贫工作准备扶贫物资,深受群众欢迎。
合同签定后,该镇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针对选定的扶贫项目,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优质服务,通过办培训班和组织群众到区农科院参观学习等办法,提高土瑶群众的种养、科技水平,确保扶贫项目的成效。扶贫对象陈福周2000年与村里签了先借后还的300株八角苗合同。他说:签了合同感到有压力,因此干活讲究实效了。现在,他的八角长势良好,预计明年就有收成了。